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

托育制度「斷頭去尾」低生育率解套無門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記者會

  
 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等團體、立法委員黃淑英、立法委員林淑芬,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,要求「兒童教育及照顧法」必須建構0-12歲完整的托育制度,只管2-6歲是「斷頭去尾」,無法解決台灣超低生育率的困境。

 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表示,現行補助私立幼托學費的政策,對政府負擔沈重,又無法管住幼托業者過度商業化、巧立名目及收費高漲的問題。公立園所則是成本太高,既患寡又患不均,兩者都不符合人民的需要。故呼籲兒照法要建立0-12歲的「公民共辦」普及托育,才能讓現代女性安心兼顧工作育兒。

  立法委員林淑芬表示,她自己身為相對優渥的職業婦女,但每天工作15小時,還要養育兩個孩子,壓力大到只能用剩下半條命來形容,可見國家必須要站出來幫助婦女兼顧工作與家庭。
  立法委員黃淑英則說,她日前向行政院長吳敦義要求0-12完整的兒照法及托育政策,吳敦義院長竟說,當年沒有托育制度,他也生了四五個小孩,可見少子化跟托育無關。吳院長只用自己的經驗來看問題,正是這種觀點才讓台灣的托育政策無法完整。

  聯盟團體今日引用中央研究院的「人口政策建議書」指出,在國家財源有限的情形下,有效解決少子化的方法,是協助女性兼顧工作與家庭。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進一步說明,想要讓女性兼顧工作育兒,就要平價優質的公共托育制度,但沒有「公民共辦」與「民主審議」,就不會有平價優質的公共托育。

  教保服務行動聯盟簡瑞連認為,如果不停止私立營利托育剝削照顧者,即無法解決台灣的托育問題。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則認為,托育、社工、護理都是勞動條件惡劣的女性行業,兒照法有機會解決此問題,就不能「做半套」,政府還是應提出完整的法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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