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等團體、立法委員黃淑英、立法委員林淑芬,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,要求「兒童教育及照顧法」必須建構0-12歲完整的托育制度,只管2-6歲是「斷頭去尾」,無法解決台灣超低生育率的困境。
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表示,現行補助私立幼托學費的政策,對政府負擔沈重,又無法管住幼托業者過度商業化、巧立名目及收費高漲的問題。公立園所則是成本太高,既患寡又患不均,兩者都不符合人民的需要。故呼籲兒照法要建立0-12歲的「公民共辦」普及托育,才能讓現代女性安心兼顧工作育兒。
聯盟團體今日引用中央研究院的「人口政策建議書」指出,在國家財源有限的情形下,有效解決少子化的方法,是協助女性兼顧工作與家庭。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進一步說明,想要讓女性兼顧工作育兒,就要平價優質的公共托育制度,但沒有「公民共辦」與「民主審議」,就不會有平價優質的公共托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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